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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个月整改后 地方金融办如何接手P2P监管

  • 分类:行业资讯
  • 发布时间:2016-01-04
  • 发布者:

    2015年,对于P2P行业来说,是“冰与火”的一年,特别是在年底,“野蛮生长”的行业终于引来了初步的监管指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正式发布,宣告着P2P行业全面向正规军转型。然而,面对转型压力的不仅仅是P2P平台的运营者,根据《办法》要求,地方金融办与银行等机构同样需要做好充分准备。

    对于《办法》所规定的内容而言,多位从业者及观察人士向经济观察报表示,绝大多数平台也许很难在给定的18个月的期限内完成转型。2016年对于P2P机构而言,将注定很艰难,但更艰难的可能在18个月后的2017年。

    考验P2P平台运营能力

    银监会在文件中明确表示,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业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的发展呈现出机构总体数量多、个体规模小、增长速度快以及分布不平衡等特点。

    网贷之家统计数据显示,至2015年12月底,网贷行业运营平台达到了2595家,相比2014年底增长了1020家,全年网贷成交量达到了9823.04亿元,相比2014年增长288.57%。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2015年全年问题平台达到896家,是2014年的3.26倍。问题平台层出不穷,而由于平台信息披露不清晰,甚至连不良贷款率都没有准确口径及大致数。缺乏行业及机构准确数据,势必难以准确把控风险,因此银监会要求网贷平台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

    考验地方金融办监管智慧

    《办法》规定P2P平台具体的监管机构包括: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其中银监会负责制定统一的业务规则和监管规则,督促和指导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监管工作;而省级人民政府对机构实施监管,承担相应的风险处置责任,并加强对民间借贷的引导和规范,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为P2P平台信息披露报送部门,对P2P平台活动中可能涉及的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进行监测。

    考验银行能否与时俱进

    《办法》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并规定了资金存管机构的责任,负责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资金账户开立、使用的管理和监管,资金的存管、划付、核算和监督,但资金存管机构“不承担融资项目及借贷交易信息真实性的实质审核责任。”资金存管机构还需要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数据信息。据网贷之家调查,目前至少有25家银行布局资金存管业务,超过70家P2P网贷平台与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不含前期谈判、协议签订中),占比不足3%。不过,正式完成银行存/托管系统对接的P2P平台,目前仍寥寥无几,其中包括积木盒子、德众金融、口贷网等少数平台,其银行存管系统已正式上线。P2P网贷平台与银行对接存管合作压力较大。

    不管怎样,监管的态度已在悄然变化。2015年,在北京、深圳等多地,公安部门已对部分平台进行摸底调查,甚至进入侦查阶段,但仍只是个别现象,2016年及以后,这一现象有望常态化。据悉,近日重庆金融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加强个体网络借贷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这是继监管细则出台后的首个地方网贷监管政策。重庆地方版的政策强调了开展个体网络借贷业务的机构要严格执行“十不准”的规定。对P2P运营起到了进一步的规范作用。


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