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小贷公司困境 该如何对症下药?
据报道,近日广东省金融办下发了《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管理工作指引》,鼓励小贷公司在依法合规情况下通过上市(挂牌)或发行债务类融资工具融资。具体包括在境内外上市、在新三板或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在合格交易市场发行债券以及资产证券化转让信贷资产等途径,意在打破小额贷款公司再融资的瓶颈。
在笔者看来,相关部门出台这一规定,对于缓解小贷行业的资金短缺问题并无太大意义,至少是没有抓住重点。
由于不能吸收公共存款,小贷公司发展过程中一直面临着资金限制,外源性资金严重不足。2015年12月末,小贷公司贷款余额仅为实收资本的1.11倍,其放贷资金主要源于实收资本。
一般来讲,小贷公司可选择从银行融资,或者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债券或股权融资。然而,全国8900多家小贷公司,经营状况参差不齐,尤其是随着不良率的高企,银行业提高了对小贷公司的放贷门槛,绝大多数小贷公司在银行借不到钱。针对这些企业,鼓励其借助资本市场融资并无意义,因为在国内市场环境下,直接融资的门槛更高,如果银行都看不上,在资本市场上融到钱的概率又有多大呢?
对这部分小贷公司而言,正道无门,只好走偏门。一些公司通过民间借贷补充资金来源,更多的公司则通过向第三方机构转让贷款项目的方式提高周转率,变相提高业务规模。尤其是随着P2P平台的兴起,一些小贷公司或与P2P平台合作,或成立P2P平台,将贷款项目通过P2P平台销售出去,表面上回笼了资金,但由于P2P平台均实行本息保障政策,小贷公司并没有把项目风险转移出去,只是将表内项目表外化,积聚了大量表外业务风险,给行业的稳健发展带来很大隐患。
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2015年的调研结果显示,相当数量的小贷公司已陷入经营困境,个别省份甚至超过1/3的小贷公司不能正常营业。对于大量陷入经营困境的小贷公司,拓展融资来源已非当务之急,如何活下去才是关键。在笔者看来,解决思路只能是关停并转,尽快放开并购限制,鼓励小贷公司跨地区并购,通过行业整合解决行业性难题。
还有一小部分优质的小贷公司,在银行借款没有问题,但借款金额不能超过资本净额的50%。这一规定源于银监会2008年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即“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对它们而言,尽快放松银行借款的杠杆率限制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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