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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规模更重要的是控制风险

  • 分类:行业资讯
  • 发布时间:2016-02-23
  • 发布者:

    从“宝宝”类产品的上线,到各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兴起,再到互联网金融的产业化与跨境互联,中国互联网金融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就实现了阶段性跨越。但在监管相对滞后的大环境下,互联网金融行业特别是P2P行业暴露出了很多问题,已经到了不得不管的时刻。

    一般来说,互联网金融包括支付、征信、信贷,理财等综合性服务。很多人有种误解,一提互联网金融就想到P2P。其实,它只是贷款中特别小的局部,强调个人贷给个人。重庆市长黄奇帆,曾对P2P的本质有过形象的说明。他表示:“P2P平台自身不做任何交易,只是一个通道。就像开一个赌场,赌民和赌民在赌,赌场只是提供牌和桌子。P2P公司通过其网络平台,让想借钱的人与并不认识但愿意借钱的人沟通。”

    英国人在上世纪90年代最先发明P2P,20年过去英国P2P公司没有超过10家;10年后美国人也应用P2P,到现在公司也没超过10家。这说明P2P有概念,可运转,市场规模不大,有内在约束性。毕竟个人去判断能不能贷款很难,所以个人间的贷款只是借贷里边很小的一个补充。可在国内,P2P的门槛却特别低,很多新创业者在没有金融能力时选择这个切入点创业,把它炒得很凶。加上有些地方政府部门不熟悉这个业务,做出了过度支持,导致P2P平台泛滥成灾,暴露的问题越来越多。在银行接连降息的背景下,一些找不到低门槛、高收益投资渠道的老百姓选择投资P2P,结果发现面对的是一个异常混乱的市场。

    有机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0月底,P2P网贷行业累计平台数量已达到3598家,其中正常运营平台为2520家,累计问题平台达到了1078家,问题平台约占三成。根据银率网发布的数据显示,11月跑路P2P平台数达到了64家,环比上月激增433%。12月初,总部位于北京的P2P知名平台e租宝因涉嫌违法经营活动而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更是将整个P2P行业推到了风口浪尖。表明上看,年末是资金使用高峰期,投资人迫切希望资金落袋为安,面对提现远高于投资的情况,P2P平台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爆发兑付问题。但实际上,平台自身不良运营的因素更主要。不少平台存在自融、拆标、资金池等违规问题。流动性风险一旦爆发,平台就只能面临倒闭或者跑路。

    黄奇帆市长很早就认识到了快速兴起的P2P中所隐含的问题。去年底,重庆就暂停了P2P网贷公司的审批。今年以来,他还多次谈及互联网金融。5月,跟腾讯董事会主席马化腾共同探讨“互联网+”时,黄奇帆提出:“如果‘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干一样的事,又把传统的金融宗旨和原则都颠覆,那会闯祸的”。他解释说:“传统金融反对众筹,反对乱集资。P2P是一个互联网金融,但是它做的是一个平台,‘P’和‘P’之间互相贷款,但是这个平台本身不进行任何贷款。中国一下子出现了1000多家这样的平台,最近这几个月倒闭了30%,原因是什么?就是违反了金融的基本原理,变成‘P’不是输到另一个‘P’,而是几百个、几千个老百姓的钱汇集到平台上,平台变成集资的平台,平台作为法人,又把钱借给大户。”他认为,这种模式没有任何互联网金融的特点,是乱创新。

    此外,黄奇帆还针对互联网金融监管,发出了“谁在监管?谁能监管?怎么监管?”的疑问。确实,对P2P平台这样的互联网金融,如何做好监管、控制好风险,是很重要的问题。互联网金融固然给现代金融业发展带来了进步,如降低交易成本,服务覆盖长尾客户,服务传统金融机构未能触及一些领域等,但与互联网行业越大越好不同,金融不是越大越好。金融不能一味追求规模,金融要控制风险。贷出十个亿可以控制风险,而贷出一百个亿风控就难了。而目前,监管恰恰就是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中最大的难点,这方面暴露出来的问题也非常多。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目前,尽管监管还未明确规定网贷行业的准入门槛、监管条例等,但是近期陆续调查违规平台的动作,已足以显现出监管对P2P平台加强监管、稳定行业发展的态度。据了解,目前由银监会牵头制定的P2P管理办法已基本成型,预计最快将于年内征求意见、明年年中落地。我们认为,需要提醒投资人,投资要摆正心态,违背常识的高收益不要碰。监管办法出台后,预计还将有一大批不符合规定的平台被淘汰未来。我们还主张,互联网金融必须有准入机制,监管部门必须加强常识监管,对于那些不符合常识的行为应该进行干预。对于坏的结果,监管部门也要严处,大幅度提高犯罪成本。

    金融的本质是对风险的评估与经营,互联网金融不能脱离这个本质去过度创新。很多P2P平台自身运营不良,变成了集资平台,这种模式没有任何互联网金融的特点,是乱创新。试图通过政策推动来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其中的风险值得关注。

来源于:网络